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图书服务中心图书逾期归还、损坏和丢失处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4-12-17 阅读:54次
一、图书服务中心实行借阅(书、刊)逾期暂停借阅制度。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,暂停借阅,直至归还。
二、读者应在寒、暑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,可在开学后2周内还清。超过2周按逾期处理。
三、读者到外地出差、实习,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,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。
四、图书逾期归还处理办法:图书超期一天延期一天方可再次借阅图书,以此类推。
五、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告,并赔偿原书。
六、读者撕毁、圈点、污染书刊,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。
七、偷窃书刊者,一经发现上报校保卫处,并报读者所在部门处理。
八、遇有特殊情况,由图书服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,或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。